(招标编号:CHDTDZ084/16-SG-08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 相关项目主体施工A、B、C标段已由华电煤业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35万千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包括输配隧道、事故灰场、厂外补给水管线、进场道路及货运道路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6-SG-08701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体施工A标段 #1机组主厂房、锅炉、除尘、引风机、#1和#2空冷土建,空冷配电间、集控楼土建及其内部公用系统安装、#1及公用A列外配电装置系统和配套送出工程、空压机室土建及安装,地下管网、厂区主环形道路、围墙、大门、警卫室、绿化等土建。本标段施工区域的道路、场地硬化、沟道、综合管架、消防建筑等 1000 CHDTDZ084/16-SG-08702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体施工B标段 #2机组主厂房、锅炉、除尘、引风机、#2空冷系统、集中控制室#2机组安装,本标段施工区域的道路、场地硬化、沟道、消防工程(不含特消)的建筑安装等,综合管架上#2机组到C、D标段的管路安装、热网首站建筑安装工程,热网循环水管道至厂区围墙外1米等 1000 CHDTDZ084/16-SG-08703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体施工C标段 1165.0m平台区域的烟囱、灰库、制氢站、燃油泵房区域、泡沫消防泵房、10000m水池、T02转运站至主厂房输煤系统转运站和栈桥、材料库、化学水处理系统、中水处理、集中泵房(机力通风冷却塔)、生活污水处理站、本标段区域的道路、场地硬化、沟道、消防工程(不含特消)的建筑安装等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体施工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台套350MW及以上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同时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体施工B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台套350MW及以上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同时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体施工C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台套350MW及以上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同时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主体施工中需包含1座210米及以上烟囱的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台套350MW及以上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同时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同时提供至少1座210米及以上烟囱的建筑和安装施工投运业绩,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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