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六盘山电厂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具备供热功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同时建设园区综合贮灰场。本工程认真贯彻国家能源集团“一个目标 三型五化 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和“两高一低”优质电力工程建设理念,充分做到环境友好、人文和谐、指标一流、效益领先,建(构)筑物布置规划、造型、风格应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另外,本工程建设将融入到固原市经济、生态文明建设中,在改善宁夏电网电源结构、提高供电质量的同时,助推固原地区高质量发展。
本工程坚持“绿色、低碳、灵活、智慧”理念,立足各系统运行指标,做到工程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工艺美观,同时选用先进的环保工艺方案,争创国家能源集团精品工程。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勘察工作: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需要进行的工程现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及控制网布置(永久控制点),岩土工程试验、测试、分析研究,试桩等,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报告和试桩报告资料,含厂区及厂前区(招标人另行委托的临建办公区勘察除外)、灰场、水工系统的地形、平面高程控制、平断面测量及配合地质、水文专业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编制,提交试桩大纲,试桩(含施工、检测)及编制提交试桩报告等。
(2)设计工作:为全厂范围内(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设计工作除外)所有主、辅生产工程及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含供热、供汽)等设计工作(包括电厂总体规划、技术纳总、系统优化、接口协调、技术配合等);包括主辅机设备及系统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含EPC项目,含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五通一平设计、地下管网设计、基础预处理设计、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机炉侧疏放水管道和Ф65及以上的管道布置设计(Ф65以下的管道布置由承包人配合施工单位二次设计)、设计接口等设计工作及技术服务,并负责与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设备制造厂的设计配合和纳总,还须满足招标人管理要求开展的工程策划、设计优化、达标创优、现场技术服务、技术方案比选、评审、概算编制、设计总结、回访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厂外通讯设计专篇、沉降观测技术服务。
对招标人外委的单项工程和接入系统、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水资源论证、职业健康评价、安全预评价、节能报告等专题报告,本标段承包人作为总体设计单位虽不负责以上各项的具体工作,但应配合招标人进行统筹协调工作,并落实本招标范围内工作的有关要求,包括全厂技术归口、总平面布置规划、整体系统设计、接口设计牵头等总体工作,以及外委项目的系统优化、图纸确认(如需要)、接口协调、技术配合等具体工作,并负责制定设计标准和设备选型标准,协调并确保外委单项工程与电厂主体工程在外观设计、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保持一致,满足实现智慧电厂一体化要求和功能,主要工艺及设备控制系统与电厂主体工程一致,要求采用DCS控制,并能接入电厂主体工程DCS监视和控制。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概算应归口纳入总概算,承包人对各外委单项的相关接口参数和全厂最终技术经济性能归总负责。
2.2 其他:2.2.1设计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完成一年后。
2.2.2项目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空冷机组主体勘察和设计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主体勘察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07 17:30: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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