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9个月,2023年08月15日至2024年05月15日(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 |
新建无(少)人值守管控系统,拆除并异地重建改造采样机1台,迁建5台汽车衡,新建2台全断面桥式汽车采样机,配套1台智能送样车;新建1800仓位的合样归批装置、智能存查样系统,新建智能全自动制样系统、配套在线全水测试系统与全自动制样机一体式布置;新建气动传输系统实现制样间与化验间煤样瓶的自动传输;新建智能管控中心配套全部软件管理系统与FPM系统对接;新建智能验收综合楼304m2用来布置合样归批、全自动制样、在线全水、智能存样柜、管控中心等功能房间;汽车采样机配套钢构、厂区工程;同步完成电气、热工、网络系统建设以及项目所需的其它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
8.1投标方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内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及以上燃料智能化建设或改造类似合同业绩。有效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安全投运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9 14:32到2023-07-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