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2.2.项目规模:4台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8个月,勘察设计周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内蒙古腾格里4×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勘察设计 |
内蒙古腾格里4×100万千瓦超超临界间冷机组勘察、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非标部件设计和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现场设计和工程配合;配合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及试生产考核及质保期内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修改等服务。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腾格里4×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甲级,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勘察设计投运业绩,并且其中1台机组的投产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65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300MW级及以上燃煤空冷机组勘察设计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9 16:43到2023-07-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