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2.2.项目规模:4×1000MW机组(火电)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于2023年9月1日开工,计划总工期10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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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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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及余煤清理区域封闭改造EPC总承包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及余煤清理区域封闭改造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热工、电气、机务、监控、消防、暖通、给排水、照明、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勘探、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检测检验、配套、调试、试运、最终交付、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详情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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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及余煤清理区域封闭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有至少3项单跨度不小于20米的钢结构封闭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跨度信息、合同金额等,如合同中跨度信息不详,需有业主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试运报告体现,否则按无效合同业绩处理)
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煤场封闭或翻车机封闭EPC总承包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28 15:55到2023-07-06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