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3# 330kV汇集站道路工程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50km。场址地处青藏高原东北缘的共和盆地塔拉滩上,地貌单元为黄河高阶地。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平均海拔高程约为3100m,项目地临近共玉高速铁盖出入口、214国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本工程园区道路由主、次干道及部分砂砾石道路组成,主干道为6.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主要承担对外联系通道、组织内部交通的功能,规划拟定从G214国道搭接,搭接点坐标为N36°01′34.83697″,E100°16′58.18888″;次干道为6.0m天然砂砾石道路,布置在35kV架空线路走廊附近,主要用于联系各发电场区地块、对接主干道以及光伏电站场区道路和330kV汇集站。园区主次干道的系统性、可达性、互补性强,主次路网层级分明,路网结构完善,交通便利。各35kV汇集站与园区道路之间采用4.0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连接。
本标段主要建(构)筑物及设施包括沥青混凝土主干道和砂砾石次干道及4.0m砂砾石道路等,施工范围为6.5m宽沥青混凝土主干道及路基处理工程、6.0m宽天然砂砾石次干道及路基处理工程、4.0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天然砂砾石道路及天然砂砾石垫层的养护工程。
1.2 招标范围
1.2.1本标段主要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1)园区主干道:6.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总长度约11.95km。
(2)园区次干道:6.0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总长度约22.74km。
(3)园区砂砾石道路:4.0m宽天然砂砾石道路,总长约1.22km。
(4)道路养护:6.5m宽11.95km,6.0m宽22.74km,4.0m宽1.22km道路养护。
(5)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准备和临建工程。
1.2.2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7月25日开工,2023年10月25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违法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含分包业绩)累计里程不少于5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及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具有施工范围、里程)。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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