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海西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330kV汇集站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海西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330kV汇集站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境内的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内,站址场地为山前冲洪积平原,站址区内地势开阔、地形平坦。站址地势总体上看呈南高北低,站址自然地面高程为2910.2~2912.3m。
本项目拟新建一座330kV汇集站,拟安装4台250MWA主变压器,(本期建设4*250MVA,终期4*250MVA),电压等级为330/35kV。以1回330kV线路接入昆仑山750kV变电站,昆仑山变出线间隔选择330kV配电装置区西起第3串下层预留间隔。新建330kV架空线路长7.5km。(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境内。
2.2招标范围
青海海西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水保及环保工程(包括上述各项目缺陷责任期)、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工作,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7月2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3年11月30日前具备倒送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变电站的电压等级)。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至少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经验和监理业绩(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变电站的电压等级)。
4)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整至2023年7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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