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光伏及风电场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风光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1000MW,包括风电300MW和光伏700MW,同期新建两座220kV升压站,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入承德北500kV变电站220kV侧。
光伏场区规划装机容量700MW(直流侧容量为844.4436MW),共包含213个3.15MW单元,10个2.925MW单元。
2.1.2招标范围:
国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风光项目700MW光伏发电场PC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装卸、保管、倒运、备品备件及工器具移交等、工程施工、手续办理、临建设施建设、各种涉及的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不含升压站。具体如下(下列范围内所列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甲供设备(组件、柔性支架)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支架(柔性支架除外)、箱变、逆变器、电缆等设备,其他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智慧电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
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招标人相关技术及厂家要求和当地电网接入的各项要求。
上述设备(包括甲供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承包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承包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招标人安排甲供及支架、箱变、逆变器、电缆设备的监造,投标人安排除招标人安排监造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否决权。
设备采购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备采购前招标人、监理人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对关键设备的技术协议需招标人、设计院的技术人员审核共同签字确认后进行排产。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二、工程施工: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桩基础、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逆变基础、环保及水保、土地复垦、场区围栏及大门、给排水、电缆沟道、附属设施、各种设备基础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安装工程:场区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组件安装、支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及试验、接地系统、集电电缆线路、场区视频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场区所有标识牌等全部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神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管控技术要求》、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上级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补偿、地表物赔偿费用(含绿化树木、灌木、植被移植费等赔偿);集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路径手续办理,电力和通信线路跨(钻)越手续办理,公路开口及穿(钻)越手续办理,入场流程及施工手续办理,办理林、草地手续。
2)环境保护评审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和评审验收;安全文明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土地复垦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
3)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民事、地方关系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要求开工前要有现场现状的评估,投标人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投标人需要承担当地政府对招标人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
2.1.3项目工期:
暂定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项目并网时间2023年12月31日,共143个日历日。
2.1.4本项目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不论何时开工,总工期143个日历日不变,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施工,由此引起冬季施工、赶工等相关费用增加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此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
2.1.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争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奖励200万元、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奖励200万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PC工程(至少包含道路、35kV及以上集电线路、光伏支架基础、组件及支架安装的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24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04 16:00: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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