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伊敏电厂一期仿真机改造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伊敏电厂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招标范围: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供货和调试,与业主共同进行检验、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并提供设备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负责实现伊敏电厂一期500MW超临界机组锅炉、汽机、发电机、及电气系统(包括网控)、脱硫、脱硝、除灰、化学控制系统实现全过程、全范围的1:1仿真,以参考机组集控室内所有的监视、操作、控制为主。对各个系统更进一步的特殊要求,将在仿真范围中特殊说明; 培训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仿真系统建模软件,使电厂相关技术人员能维护、修改和调试仿真系统。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18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采购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仿真开发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内容不包含燃煤机组等级需提供机组等级业主证明)。
3.2.2 本项目不准转包、分包。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09:00起至2023年07月2日17:00止。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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