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岚县 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西 省岚县岚城镇境内, 总装机容量为 100 兆瓦, 容配比 1:1.2。新建 1 座 220kV 升 压站, 安装光伏发电主辅助设备设施, 包含(但不限于) 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 器、箱变、汇集线、交直流配电柜等设备设施, 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河北建 投集团第四沟光伏电站,线路长度约 9km。
本工程为山地集中式光伏电站,光伏方阵布设在丘陵地貌上,地势有起伏, 光伏阵列依地势铺设。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和柔性两种支架安装方式。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五凌电力岚县 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升压站、光伏 区及 220kV 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前期、征占地手续办理、涉网手续办理、勘察设计(施工 图阶段)、设备购置、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等全部工作,即采取“交 钥匙”方式, 中标单位负责按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按 项目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资料完成光伏电站 220kV 升压站、 光伏区建设及送出线路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征占地及涉网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所有前期、征占地、涉网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林勘、 国土预审、地灾(含外送线路)、压覆矿(含外送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 外送线路)、水土保持方案(含外送线路)、文物勘查(含外送线路)、节能评价、 节地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含外送线路)、入网安全性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 价报价报告(含外送线路)、消防报审及验收、送出线路路径协议及核准文件、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卫生“三同时”等专题报告 编制、审查、评审及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等工作。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
订,建设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及因此发生的征地费、用地补偿费、迁移补偿费、 余物清理费等所有费用、税金, 包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含外送线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等。办理开工、并网、质 监、全部各类验收等手续。包括征占地、工程施工、并网等与地方及电网关系协 调、10kV 外来电源线路穿(跨) 越手续办理与协调(如有)、电力质量监督检查 等除发包人已单独委托办理的手续外,其他手续均含在 EPC 总包合同内。
本项目总体手续由 EPC 总承包负责办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永久性征地 费、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发包人根据国家行政事 业性收费及相关税收标准进行支付,费用包含在 EPC 总承包合同总价内。
本项目已涉及和正在办理的相关手续, 办理责任由 EPC 总承包单位承继, 承 继所发生的费用已含在 EPC 总承包费用中,项目单位将提供必要配合。
(2)勘察设计
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勘工作, 竣工图编制, 组织设计文件 的咨询、评审。所有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并通过项目单位、山 西省内能源主管部门、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的审查。负责施工图技术交底及施 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等。
(3)设备购置
220kV 升压站、光伏区内及送出线路工程(含对侧站) 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 负责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品牌、型号及价格由甲方指定)、逆变 器(品牌、型号及价格由甲方指定)、箱变、支架、220kV 电力变压器、中性点 成套设备、GIS、开关柜、配电设备、二次设备、接地变、SVG、10kV 施工变及 外来电源系统、视频系统、监控系统设备(包含二次安防)、调度设备、门禁安 防系统、各种电缆、站用电及直流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综合自动化设备、 通信设备、远程集控接入设备、光伏电站管理系统、给排水设备、照明设备、供 暖设备、消防设备、生产准备物资、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 及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升压站、光伏区及送出线路工程(含 对侧站)设备到场后的卸货、倒运、保管等。
(4)建筑与安装工程
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发
电设备基础、防雷及接地工程、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 工程、对侧站场地施工、接地工程、围墙与设备围栏、主变基础、配电设备基础、 无功补偿系统基础、其他设备基础、设备构(支) 架、电缆沟、大门、进出场道 路、场内道路、防洪设施, 升压站内及光伏场区所有构建筑物、设备的建筑与安 装, 监视系统、控制保护系统、远程集控接入系统(含首年电力通道租赁和视频 专用通道租赁)、通信系统(含首年调度通信和 100M 运营商通信)、消防、给排 水、暖通、照明系统、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接入系统、接入招标 人运营中心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装修、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 程施工。包括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含外来电源线路跨 越等)、临时或永久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后场地恢复等;负责施工过程 中安全、水保、环保、劳动卫生工作等;负责站区绿化工程、安全五星级建设。
(5)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及质量保证
负责 220kV 升压站、光伏区及送出工程(含对侧站) 的全部调试、报验、试 验、配合电网及政府检查(包括检查的各项费用)、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 配合质监站验收以及试运行工作,负责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
负责签订计量技术协议, 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政 府及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及时提供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 司签订计量技术协议所需的初审资料并保证通过审查,负责在投产前 60 天完成 与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计量技术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 网调度协议等政府及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 负责协调国网 山西电力有限公司计量中心在投产前 30 天完成关口计量装置的现场验收。负责 办理电能质量检测报告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等政府及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要求 办理的所有手续。
(6)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的相关工作。负责档案、消防、安全、防雷接地、水保、 环保、复垦、职业卫生健康等所有专项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7)其他
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 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办公场所(含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各 1 间办公室)、 宿舍、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砼搅拌站(若自建)、临时通道等,并负责临建设施
征占土地过程中的协调费用、临时占地费用等相关费用和手续办理。负责与当地 政府、电网的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解决承包方生活办公用水、用电、通信 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确保五凌电力岚县 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他事 项。
2.3 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不超过 6 个月,从项目单位下达开始工作通知之日开始计算。 要求开工 90 天内项目首投, 首投交流侧容量不低于 50MW,2023 年 12 月 30 日项 目全容量投产;主要节点目标如下:
(1) 30 天内升压站场平工程、设备基础完工;
(2) 60 天内升压站主体土建工程(含装修)完工;
(3) 80 天内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受电条件;
(4) 90 天内项目首投,首投交流侧容量不低于 50MW;
(5) 2023 年 12 月 30 日项目全容量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其中, 项目设计允许专业分包, 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送出工程等涉电项目允许专业分包,安装单位应具备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取得项目所在地乡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支持投标人参与 当地工程建设的函件(必须提供函件原件,否则不予采纳)。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2 年至少具有 2 个在建或已完工新能源项目施工业 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上一年度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1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 B 证。项目经 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与单位签订 3 年 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订 3 年及以上正式劳 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安全生产 C 证, 具有 3 年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必须与投标人签订 3 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