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气化等装置钢结构防腐整治工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气化等装置钢结构防腐整治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负责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气化等装置钢结构防腐整治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防爆装置区采用水喷砂除锈,面积约46000㎡;非防爆装置区采用手工机械除锈,面积约42000㎡;
(2)底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涂刷两道,中间漆采用环氧云铁中间漆涂刷一道,面漆采用聚丙烯脂肪蔟聚氨酯涂刷两道,涂刷总面积约88000㎡;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8.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独立完成过单个防腐工程500万以上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电力行业水喷砂除锈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10.投标人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电力行业保温防腐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9日 17时0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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