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智能控制系统(ICS)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4个月内完工(具体工期以满足现场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智能控制系统(ICS)平台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主要包括DCS系统智能控制器、数据总线模块、通讯板卡、机柜、电源、线缆以及配套软件,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验收、技术服务等。本次采购的智能控制系统(ICS)平台软硬件全部下沉至机组现有DCS控制系统(建设方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和利时DCS控制系统),与电厂现有DCS控制系统一体化部署完全兼容,并直接接入电厂现有DCS系统网络内,采用与电厂现有DCS控制系统相融合的组态软件及对等的网络架构,直接获取实时过程数据进行分析应用(含安全隔离)。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无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DCS系统控制器或DCS卡件的供货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止。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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