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沙市长沙县住友(湖南)有限公司厂区内部。
2.2 建设规模: 3.887MWp/3.04MW。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工期暂按 67 日历天,具体工 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检测,地面固化,并网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安全设 施标准化、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 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设备购置(其中光伏组件由甲方供 应) 、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光伏发电场、接入并网工程、通信、视频监控、设备清洗 (冲洗管网的基础设施) 、无人机红外智能自动巡检系统、消防工程等所有建安工程及施工 过程中的协调、因施工建设导致的停工停产协调及补偿、余方弃置、垃圾清运、设备试验 (含特殊试验) 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 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 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EL 隐裂、功率等检测内容) 、系统调试、涉 网试验(按照区域并网要求进行) 试运行, 并网前的检查、办理并网手续(包括并网调度协 议、供用电合同等) 、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审批、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运维人 员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 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 ;工程验收(含安全设施、环保、 消防、水保、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 、移交以及 质保期内的服务;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所有审批手续、所有设备材料卸车保管、 二次倒运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 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3.1.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4 且具有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 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1.5 近 3 年(2020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 具有 1 个 1MWp 级及以上光伏项目 EPC 总 承包的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 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 联合体投标规定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3.2.1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2.2 各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联合体成员由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3.2.3 其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 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2020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 1 个 1MWp 级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 容页材料)。
3.2.4 其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2020 年 4 月至投标截 止日,必须具有至少 1 个 1MWp 级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的投运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 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 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至少担任过 1 个 1MWp 级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并附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 性证明文件。
3.4 财务要求:施工单位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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