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
2.2 机组容量: 2×200MW。
2.3 计划工期:合同工期: 2023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8 月 31 日,合同期限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负责为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日常生产工作的生产辅助运行、检修外委,用工人员纳入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班组进行管理,管理方式按照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 管理规定执行。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 5 年内(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 1 个或以上类似项目完成业绩, 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为准,需具有合同首页,签署页,内容页等)。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 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 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 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