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2.2机组容量:2×100MW
2.3计划工期:化水系统超滤+反渗透装置改造项目计划从2023年8月开始(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材料备货及施工安装工期60日历天,调试及消缺工期30日历天。
因我公司作为溧水区唯一集中供热热源点,部分公用系统无法停运,本项目中涉及与无法停运的公用系统(如压缩空气、除盐水、循环水等)对接的部分施工,招标方仅在春节期间具有机组双停及对外供热全停的可能且在此期间有效工作时间约2-3天,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到该点并确保在此时间准备充足的人力、机械等完成该部分对接工作。其余本项目改造中不涉及需要机组双停及对外供热全停的部分投标方须承诺按既定工期完成。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艺、电气(系统、照明、检修、防雷、接地和滑线等)、土建(结构)、热控、暖通、消防、水工等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地质情况、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土建、施工、安装、软硬件组态、调试、试运行、消缺、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运行及维护的培训、老旧设备及建筑物的出新,以及相应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等全过程管理的工程总承包(EPC)。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组织现场踏勘。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
3.2.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
3.2.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4投标人须具备2018年5月-2023年5月期间至少2个超滤反渗透(出水能力不小于2*75t/h)项目EPC总承包施工业绩。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所提供的资料包括服务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页、联系人等)。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9时至2023年7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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