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华电扬州江都小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20
(招标编号:CHDTDZ065/18-JL-011)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 2.2.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2300亩,此次招标规模直流侧容量为120.02634MWp,交流侧容量为89.92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2024年6月30日,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事项,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从立项完成、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达标投产为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不包含环保、水保监理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技术规范书)。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在评标期间尚未失效),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8.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单体容量不低于50MW集中式光伏项目(非屋顶光伏)监理投产业绩,另应具有至少1项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监理投产业绩。(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印鉴、合同内容、完工证明材料等主要信息,凡未按下列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完工)证明、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投产的材料。 9.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评标期间尚未失效,注册专业需包含电力工程),年龄不超过60周岁。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加过至少1个单体容量不低于50MW且已投产的集中式光伏项目(非屋顶光伏)。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用户签章的已投产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项目名称及容量、项目投产证明信息)。 (2)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证明(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连续十二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项目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0 10:29到2023-06-28 17: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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