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梅家曲街。
2.2.项目规模:暂估总容量780MW,分为若干个独立项目实施,包括分布式光伏项目50MW、集中式光伏(含山地、农光、渔光等)730MW等,招标人不保证本标段协议有效期内最终实施总容量不足或超出暂估总容量。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在协议有效期终止日前已签订监理合同的项目属本标段,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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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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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区域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
项目规模暂定合计容量78万千瓦,从项目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和环水保监理。对被监理方参与项目建设行为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
5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江区域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监理完工业绩(以项目完工日期为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或清单页。②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证明等类似材料,证明性材料需能证明完工时间。③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9 15:30到2023-06-2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