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ME72厂用水系统机械通风冷却塔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ME72厂用水系统机械通风冷却塔1.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ME72厂用水系统机械通风冷却塔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廉江,计划建造2台机组。
2.招标范围
单机组包括1座机械通风冷却塔设备,两机组共2台;每座冷却塔含2个5单元的序列(10个冷却单元/机组),即共计20个冷却单元。
表1.1 ME72厂用水系统机械通风冷却塔配置表(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号 | 设备位号 | 数量 | 质保 分级 |
设备分级 | 抗震 | D- RA P |
配置 | ||||||
风机组(含风筒、电机、叶轮、减速机、防护网、钢支架等) | 喷头 | 填料 | 就地仪表、防雷、照明 | 收水器 | 配水系统(含管道、管件等) | 塔内气流导流板 | |||||||
LJ 1/2 |
SWS -ME- 01 |
2 | QRA1 | D | NS | Y( 风 机) |
20 | 2000 | 若 干 20 套 |
各20 套 |
各20套 |
注2.安装备品备件、调试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计入报价总价,运行备品备件由厂家推荐并报价,但暂不计入报价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5年(2018---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近3年(2020---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国电投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近5年(2018---2022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人民币500.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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