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吉林公司所属四场站2023年委托运营服务招标项目已由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吉林省大安市、吉林省双辽市、吉林省乾安县、吉林省松原市
2.2项目规模:49.5MW风电;49.5MW风电;20MW光伏;20MW光伏
2.3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华电风水山风电场33台(#1、4、7、8、12、13、14、15、17、19、24、34、35、36、37、38、39、40、41、42、44、45、50、51、53、54、60、61、62、63、64、65、66)东汽FD82B风电机组运维。
华电那木斯风电场33台明阳MY1.5se风电机组运维。
华电赞字光伏电站一期、二期发电设备全年检修维护保养工作。
华电浩特芒哈光伏电站发电设备全年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4/22-QT-00401 |
吉林公司所属四场站2023年委托运营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林公司所属四场站2023年委托运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满足任意一项方可)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新能源项目1个及以上风电场运维业绩,且所有业绩的装机容量合计不低于1200MW(每个业绩运维周期不低于1年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标的、服务期限、装机规模、签字页、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业绩不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14 16:59到2023-06-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