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华电拉萨曲水茶巴拉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13
(招标编号:CHDTDZ039/22-ZB-003)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 2.2.项目规模:光伏100MW,电化学储能100MWh(20MW×5h)。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前,计划首期并网日期:2023年10月10日,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3年10月21日。工程建设期计划为6个月,计划2023年7月开工建设,10月具备全容量投产发电条件,2024年2月29日完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概况: 西藏拉萨曲水茶巴拉100MW 光伏发电项目拟选场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2600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29°15′15.88″N,90°26′31.38″E,场址距曲水县直线距离约30km,场区附近有G318 国道,有多条乡道与外界相连,对外交通极为便利。生产运行期为25年,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场区东侧7km 色麦变电站220kV侧,最终送入拉萨电网(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为准)。电站建成后首年上网发电量为19610万kW·h,首年等效峰值利用小时数为1892h。在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18529万kW·h,年等效峰值利用小时数为1787h。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藏拉萨曲水茶巴拉 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 100MW 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 5.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0年至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3 21:00到2023-06-20 17:00。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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