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一、招标条件
本 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施工(标段一)水泥采购项目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赣发改农经[2022]210号。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资金、项目资本金及融资。工程内容包括骨干水源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以及骨干排水工程。本标段包括北区淋池、黄陂、团结等子项灌片,以及会同灌片范围内的梅源、马田、鹧鸪、百胜、吉长管道等,包含范围内建安工程和环水保专项工程施工,当实施机构对工程实施范围进行调整时,买方有权同步调整相应标段实施范围。
2.2招标范围
为本标段范围内总承包项目部供应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约11.23万吨,其中袋装水泥约5.83万吨,散装水泥约5.40万吨,实际交货数量以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为准。本项目为PPP模式,实施
机构有权对工程实施范围进行调整,当实施机构对工程实施范围进行调整时,买方有权同步调整采购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1名中标人。
2.3供货期
供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起36个月分批交货,应按照买方下达的月度材料供应计划供货。买方根据需要有权顺延本合同的合同期(最长顺延6个月)。在合同顺延期期间,本合同的价格和所有条款继续对双方有约束力。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卸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水泥生产厂家需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本次拟购产品的供货相似业绩(单项合同业绩5万吨以上,须提供销售合同,以及货物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
(3)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无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19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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