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安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7-QT-03301 |
2023-2025年7、8号锅炉设备清灰 |
针对全年锅炉的运行情况,待停炉冷却后,使用压缩空气对锅炉设备的积灰进行吹扫,空预器灰斗及布袋除尘器灰斗内的板结灰需用小车运输至灰场倾倒,申请将清灰工作进行外委施工,两年预计约16次清灰工作,8次电除尘清灰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5年7、8号锅炉设备清灰】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 1 项火电机组清灰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2 15:00到2023-06-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