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大厦石材养护服务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5/20-QT-02401 |
华电大厦石材养护服务项目 |
华电大厦石材养护服务项目:主要为华电大厦室内墙面洞石、室内木纹石结晶提供防护和养护服务。服务频次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本大厦于2009年投入使用,仅在2022年更换了石材养护单位后发现了大量的石材变质情况。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分析此类情况的所有可能性,并针对性的提出治理方案。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大厦石材养护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8.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3 项相同或类似石材养护服务业绩,每项合同服务面积需达到500平米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9 10:00到2023-06-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