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normal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8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MARGIN-RIGHT: 36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仓山两校区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博益 (福州市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3041
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仓山两校区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委托经营年限 |
委托经营最低 年租金(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旗山校区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5年 |
300000.00 |
15000.00 |
2 |
2-1 |
仓山校区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5年 |
300000.00 |
15000.00 |
备注: 合同包1:旗山校区超市前三年每年的租金以中标价为基准签订合同;第四年及第五年的租金按下述约定执行:后两年的年租金以中标价为基准,按每年5%递增,即第四年的年租金为中标价的105%,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中标价的110%;旗山校区附属中学建成后,旗山校区超市的年租金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情况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与中标人协商后再作进一步调整(指在5年合同期内,不管附属中学何年建成,只要附属中学建成后,该校区超市的年租金均需调整,调整幅度在中标价的10%以内调整)。 合同包2:仓山校区超市前三年每年的租金以中标价为基准签订合同;第四年及第五年的租金按下述约定执行:后两年的年租金以中标价为基准,按每年5%递增,即第四年的年租金为中标价的105%,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中标价的11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网站 、 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 邮件形式: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相应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 (1935323708@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