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 省 青岛 市 黄岛 县(区)。
2.2 建设规模: 一台 22.5 万千瓦氢冷发电机组,两台 68 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8 月 10 日至 2026 年 8 月 9 日。
2.4 招标范围:对黄岛公司机组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进行外运装卸及相关工作。合 同期满后,在新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双方延用此合同至新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月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方须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1 个及以上粉煤灰系统设备操作业绩或电厂辅网运行设备操作业绩,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与签章页等主要信息)。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a ) 近三年内被列入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b)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c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