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成包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成包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项目资金现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成包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3)0312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375.22万元(其中:成包烟叶运输费用331.72万元、烟用物资运输费用43.5万元)。
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烟叶运输:一是洛宁、宜阳、伊川、嵩县、新安、栾川、孟津七个县分公司至洛阳市烟草公司烟叶营销中心仓库;二是洛宁、宜阳、伊川、嵩县、新安、栾川、孟津七个县分公司烟站运至各县烟叶集中存放处。
4.2烟用物资运输:一是洛宁、宜阳、伊川、嵩县、新安、栾川、孟津七个县分公司到烟站、各烟站之间烟叶生产物资和烟叶收购物资运输;二是洛宁、宜阳、伊川、嵩县、新安、栾川、孟津七个县分公司之间烟用物资运输。
5、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总金额:375.22万元
5.1烟叶运输费预算控制金额(单价):1.4元/公里*吨(自主报价,据实结算);
5.2烟用物资运输(定额价):每车运载量5吨以下350元/趟,每车运载量5-10吨(含5吨)500元/趟,每车运载量10-20吨(含10吨)780元/趟,每车运载量20吨以上(含20吨)900元/趟(定额价,据实结算);
5.3误时费300元/车*天(定额价,据实结算);
5.4拼车费:200元/车*站(定额价,据实结算)。
6、服务期:1年;
7、服务地点: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市级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页截图,近三年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方法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搜索栏中直接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委托人(姓名)+空格键+行贿”;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有记录,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1”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声明函”);
5、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洛阳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洛阳市烟草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12日24:00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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