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绿色能源公司聊城北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规模直流侧容量为5.1744MWp,交流侧容量为4.62MW,本工程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黑龙江路滨河社区北侧北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内。利用聊城北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内在建生产车间厂房屋面建设光伏电站,新建厂房面积为3.2万平方米,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
电气主接线:本项目 10kV 电压等级接入厂用电系统,接入方式采用一级升压的方式,即 0.4kV→10kV。总容量为5.1744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根据光伏组件选型,将系统分成2个2.5MW并网发电单元。2.5MW并网发电单元经过箱式变压器升压至10kV,通过电缆接至光伏新增开关柜,共一回10kV集电线路。在原厂10kV配电室内新增一面光伏进线柜,与原厂10kV厂用电母线段并接,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最终接入系统方案需以当地电网接入系统审查批复意见为准,由投标人负责牵头组织。
2.1.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包括光伏组件、微型逆变器等)、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约3.2万平米新建厂房5mm彩钢瓦屋顶铺设及材料供应、约3.2万平米新建厂房10cm厚保温棉购买及铺设、约2公里10KV线路架设、承载力检测和承载力复核等,具体如下:
(1)整个光伏项目及配套输变电工程设施设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整个光伏项目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临建设施、围栏、原场地内硬化道路和附着物清理及恢复(场平清理、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360 小时试运行、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备和材料供应、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保险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
(4)工程保险购买;
(5)工程开工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
(6)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报验、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通信、监控、综合自动化控制及远程监视)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7)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含发包人、总承包人、监理方档案),办理工程结算、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和工程决算;
(8)质保期内的服务以及验收试运行期间运行、维护、管理。
(9)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电网接入(包括电能表计校验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聊城北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当地政府关系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并网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10)光伏站远程监控(具备接入山东公司区域集控中心监控接口)
(11)所有设备及光伏区按标准设置充足的消防器材及相应的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采购与安装;
(12)提供设备厂家配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等;
(13)本工程待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后施工合同正式生效,投标人须按招标人通知按期进场。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14)本项目光伏组件要求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该产品需满足防火认证、防水认证、TUV认证等要求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并在本次投标时提供品牌名称及上述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提供的品牌要属于建筑材料,可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验收及房产证办理等。
2.1.3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包括1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投标人设计、材料、施工等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相关要求。承包人选择分包时必须得到发包人许可和认可。
2.2 其他:工期: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期 90个日历完成竣工验收和电网公司并网验收。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黑龙江路滨河社区北侧北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 5MWp 及以上光伏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5MWp 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 5MWp 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7 16:00: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