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鄂尔多斯市金通矿业有限公司金通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南约20公里,行政区划隶属于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
矿井井田面积24.5071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4284万吨。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服务年限16年。主要可采煤层6层,从上到下依次为3-1、4-1、5-1上、5-1、6-1下、6-2中,各煤层煤种为不粘煤。金通煤矿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在工业广场内布置主、副、回风三个井筒,主、副井兼作进风井,回风井回风。在5-1煤层设第一水平,水平标高为+1378m, 6-2中煤层设第二水平,水平标高+1338m。目前采掘生产全部在5-1煤层中进行,第二水平未进行采掘活动。此次电液控制系统改造计划安装于综采工作面,工作面长度150米,采高3.4米。
此次招标的金通矿业公司综采工作面电液控制系统主要包括:液压支架电液控制器、网络型控制器、网络型耦合器、电液控换向阀、电磁阀驱动器、电源箱等,所有设备需预留工作面智能化改造接口,为后期实现工作面智能化开采做基础准备;
支架主要改造内容:支架目前为手动操作,升级需将手动操作阀组更换为电液换向阀组,目前支架推移千斤顶不具备位移传感器安装条件,配置位移传感器,后期在推移油缸维修更换时加装;同时加焊电液控制系统所需安装挂块、固定座,根据工作面安装情况改造工作在地面或者井下进行。原有支架配套液压胶管、各类阀等均为KJ连接方式,改造过程中需增加KJ转换DN连接方式的变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4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金通矿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支付成交方支付合同总额60%,现场使用6个月后支付价款的30%,,剩余10%尾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支架控制器、电液控换向阀组的生产厂家(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需具有2020至今液压支架电液控销售业绩不少于3套(每套至少包括:支架控制器、电液控换向阀组等内容),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应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支架控制器、本安型电磁阀驱动器、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矿用本安型隔离耦合器、本安型压力传感器、电磁先导阀、无线基站、云台摄像仪、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源的安全标志证书(提供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9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9日 16时00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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