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PS转炉余热锅炉资源利用项目——PS转炉余热锅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0123-ZB1060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配套供货1套PS转炉余热锅炉系统锅炉本体部分、汽水、风管网、锅炉辅机、烟尘及保温系统、锅炉及辅机的电气控制系统、锅炉钢结构的全部材料及技术服务。
注:1套为3台PS转炉余热锅炉,共用1个汽包,具体技术参数及配置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PS转炉余热锅炉资源利用项目——PS转炉余热锅炉设备采购
2.1项目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PS转炉余热锅炉资源利用项目——PS转炉余热锅炉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有色”) 现转炉烟气收集系统采用水冷沉降室对烟气降温初收尘,水冷沉降室冷却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利用,每台转炉产生14700KJ/h热量,目前转炉产生的热量未进行利用,造成热量损失。根据滇中有色发展需要,为了提高滇中有色余热利用率,降低生产能耗,拟拆除现有3台水冷沉降室设备,在原址设计建设3台中压转炉余热锅炉系统,配套给水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供配电系统、操作控制系统、蒸汽管网等,使之转化为可以有效回收利用的蒸汽。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PS转炉余热锅炉全部施工图纸设计转化及转炉余热锅炉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供货(包含标的物从制造/加工厂运至交货地现场的包装、保险、装车、运输、管理、技术服务和税费等一切费用)。供货按全部施工图纸设计转化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和辅助部件均包含在货物供货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转化涉及的但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招标人另行采购的除外,本招标范围具体设施设备供货要求及供货分界如下:
2.5.1锅炉本体部分:汽包、受热面、对流管束、集箱及其连接管道、支吊架、阀门等;
2.5.2 汽水、风管网:汽、水、仪表压缩风系统、锅炉范围内所有管道及阀门(含管架)等。
2.5.3锅炉辅机:热水循环泵、取样冷却器、排汽消声器、埋刮板除渣机、弹簧振打装置、除氧器除氧头、组合式加药装置、灰仓(含放灰阀)等。
2.5.4烟尘及保温系统:锅炉本体及汽水管网保温材料(保温棉和外保温板)及其他密封材料等。
2.5.5锅炉及辅机的电气控制系统:配电柜、控制柜(DCS控制系统:软件及硬件)、现场操作箱、系统编程组态、操作员站1套、工程师站1套、电缆桥架、电缆穿线管、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控制电缆等。
2.5.6锅炉钢结构:立柱、横梁、出口烟管、雨棚、平台、楼梯、护栏及对应构件连接件等。
2.5.7技术服务:全部施工图纸设计转化、施工过程现场设备安装、系统组态、设备调试技术指导,系统组态技术、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
2.5.8主要设施设备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2.6 交货时间:
第一批交货:锅炉房钢结构、汽水管道、管件、支吊架、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合同签订6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第二批交货:1、第一台余热锅炉本体、刮板机、钢结构、配套辅机、阀门、仪表等1台完整的锅炉;2、公共部分:锅筒汽包、阀门、仪表等,合同签订85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第三批交货:第二、三台余热锅炉本体、刮板机、钢结构、配套辅机、阀门、仪表等2台完整的锅炉,合同签订11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2.7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9 质保期:标的物现场安装验收,取得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监督检验合格后12个月或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到货18个月(时间以先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提供对应有效的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应为余热锅炉设备制造厂商。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至今)具备有色冶炼余热锅炉整台套业绩(锅炉额定工作压力≥3.8MPa,且蒸发量≥11.6t/h)至少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保留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和蒸发量等关键有效信息和盖章页,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否则评委会可不予认可,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09:00至2023年6月8日 17: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