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干灰)、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台330MW 机组产生(除招标人特殊需求外)的粉煤灰(干灰)、炉渣,预计年产出量约70万吨粉煤灰(干灰)、炉渣综合利用整体外包。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干灰)、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干灰)、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专业资格条件
⑴具有粉煤灰、炉渣固废综合利用销售及处理能力
⑵在招标方周边100公里内,具备粉煤灰(干灰)及炉渣储存总量在20万吨以上,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并提供租赁或自有产权证明,满足本项目合作周期的相关材料(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定标前招标方将现场踏勘。
⑶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承包粉煤灰(干灰)、炉渣累积100万吨以上综合利用(销售或直接使用)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需提供完整版缺页按无效合同处理。同时提供合同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单等关键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1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6月05日16时00分00秒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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