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刘庄煤矿化验中心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系统建设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系统 1套。
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系统主要由智能采制化信息管理系统、火车/汽车采样系统、机器人制样系统、智能存查系统、化验系统及门禁与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内容组成。且内容包括材料设备购置、按照、调试运行以及提供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精密度和偏倚性试验报告,且该报告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注:明细内容详见技术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交付通过验收的完整系统
2.4交货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
2.5付款方式:A.合同内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并通过开箱验收后支付到该项系统总价的40%,同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B.各分系统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出具各分系统验收报告后分别支付该分系统对应系统价款的30%
C.项目整体试运行验收合格并由建设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释放(不包含产生的利息)。
D.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附分选报价单。
2.6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2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报价为现场到货含税价格,并注明税率,报价含分项内容及其价格,含全部随机备件(投标厂家根据经验自行提出),投标文件中需附上工期计划表和设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来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所投产品的业绩证明(至少包含自动制样系统、智能化验系统、智能存查样系统、气动输送系统的合同扫描件);提供2份已验收智能化验系统的验收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页。
3.4其他资格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须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未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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