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JL-003)
一、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泰安肥城虎门4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计划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0月30日一期30MW容量并网发电(一期最终投产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1月30日),2024年完成后续容量的建设。 2.4招标范围:山东华电泰安肥城虎门4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审查、优化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工程概算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查、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围墙、永临道路等临建设施)、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施工、林业设施施工、设备验收、调试、性能试验直至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精品工程建设(包含安全验收、消防验收、并网验收等各项单项验收配合)等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还包括工程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及审计、工程变更审核、竣工图审核、现场签证审核、另委工程审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参与工程(设备)招标文件的编制、一年试生产中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协调以及配合业主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等工作。监理项目为光伏发电场部分、升压站部分、集电线路部分、现场到货设备组装部分、送出线路工程通信施工、林业设施施工等施工监理及所有单项工程项目。承包人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内。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JL-00301 施工监理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近五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监理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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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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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