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3/17-QT-07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章丘发电 (后勤服务类班车)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章丘发电 班车租赁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13/17-QT-07201 华电章丘发电 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一辆2019年后生产的45座以上大型高一级及以上大巴车(南线)和一辆2019年后生产的35座以上大型高一级及以上大巴车(北线),接送公司职工从济南市区到公司上下班。并配备优秀驾驶员两名。燃油费、保险费、车辆维保费、交通费、驾驶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承包方自理。服务期限两年。 200元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 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近 三 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大型高一级及以上客车年度租赁业绩不少于3项,合同金额达到 60 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两辆车辆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自有产权大型高一级营运客车(提供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证明)。 10.供应商需具有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扫描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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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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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