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 2023 年煤炭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2 计划工期:以合同实际约定日期为准,期限为 1 年。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 47 号,中标人负责将大庆东站附近货场的煤
炭(约 25 万吨) 运输至招标人厂内煤场;招标人厂内煤场(约 13 万吨) 煤炭倒运(二煤场煤装运至一煤 场,倒运最远运距约 400 米) 及一切费用;任务路线为大庆东站附近货场→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大庆供热分公司煤场。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文件。
3.2 投标人提供近 3 年(2020 年 1 月-投标截止时间) 1 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已执行完或正在
执行的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 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查 询 网 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 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39 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 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