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已审批,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 为双柏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直流装机容量 130MWp,交流装机 106MW。该项目场区面积 约为 2480.4 亩。光伏电站厂址主要由近似南北、东西走向的多条山地组成。厂址坐标为: 东经 101.87~101.90,北纬 24.52~24.60,海拔高度 1300~1500m。直流侧总装机为 130MWp。
拟建厂址及其附近无区域性活动断裂,无高耸地形地物,场地整体稳定性良好, 适宜工 程建设。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 共安装 236376 块 550Wp 单晶硅双 面光伏组件。共分 38 块光伏子阵,其中 18 个 3.15MVA 光伏阵列,20 个 2.5MVA 光伏阵列。 共 424 个 250kW 组串式逆变器。每个 3.15MVA 光伏阵列中,每 28 块组件串联为一串,根据 现场实际地形情况将 22~24 串组串连接到 1 台 250kW 的组串式逆变器,每 12 台逆变器连 接到 1 台 3150kV 的箱式变压器, 每 9/10 台逆变器连接到 2500kVA 箱式变压器。根据与当 地电网公司调研,本期自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 自建一回 2x400mm2 的 220kV 送出线路接 入电网公司 220kV 水城变,距离约 47km(最终以实际为准)。
根据云南省能源局要求,鼓励较大规模的集中式光伏电站自主配备适当比例的储能设施, 减少弃光风险。本项目按照云南省电网要求光伏容量百分之十,储能两个小时配置,即 10. 6MW/21.2MWh。本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集装箱式。以 2MWh 储能系统为一个标准电池单元, 2500kW 变流升压一体机为变流单元,总容量为 10.6MW/21.2MWh,集装箱布置在储能场区,5 个储能单元通过变流升压一体机接至 35kV 母线。采用一充一放模式(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决 定是否实施储能项目)。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双柏县石头光伏电站项目EPC 总承包, 主要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设计: 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含升压站、进场 道路) 初步设计;光伏电场(含升压站、进场道路)施工图设计(包括农业和旅游部分); 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送出线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光伏电场概算编制等; 承包方负责 已选桩型试桩工作, 出具试桩报告和相应试验数据,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 项目采购: 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主变、组件、箱变、逆变器、储能 系统、集控中心、升压站主要设备(GIS 设备、开关柜、 SVG、二次设备整套)等发包人提 供的设备外)、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到光伏区的二次倒运、卸车、保管、安装、检验、试验、 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 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 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集控中心建设和调试);负责经发包人认可的升压站内装饰 装修、电器、家具、设备设施等物资采购和安装。
(3)工程建设部分: 光伏电场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升压站、光伏阵列区、送出线路、 进场道路)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光伏支架钢结构、逆变及升压系统、光伏组件安 装、光伏发电区、交/直流设备及线路(含桥架、电缆沟)、通讯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监控 系统、清洗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变电送出线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 完成后台监控、 视频监控数据接入、集控中心建设等; 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 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施工临时占地、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 施工等措施及工作; 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4) 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材料、附件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并达到设计要求;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仓储(包 含临时材料、设备堆场的租赁)、转运(含组件临时堆场租赁及从临时堆场到项目现场的二 次倒运)及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 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 在满 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 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 配合发包人完成 竣工验收。
(5)负责现场地表植被、建筑物等相关清表工作, 双柏县光伏电站项目面积约 2480.4 亩。
(6)负责电站储能系统(如需建设)的设计、设备采购(除储能设备本体外)、施工、 相关实验、各项验收及手续等。
(7)协助办理电网接入方案及批复并网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项目开工的行 政许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 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征地协调:①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
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征地工作、对侧间隔征地工作、设备材料临时堆场租赁工作,包括期 间发生的对外协调工作。升压站永久性征地费用和光伏场区租金由发包人承担,青赔、拆迁、 压覆矿赔偿等其余一切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②光伏电站至水城变的送出线路的核 准、路径协议、初设代可研的评审、征租地(含永久及临时)、青赔、拆迁、压覆矿赔偿等 (费用含于报价中, 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③除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各 项规费,因办理合规性手续聘请第三方费用,征租地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 责,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工作经费、项目协调费、青苗赔偿费、因施工产生的临时用地费等。
(8)项目过程检验、并网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本项目过程检验(包括配合 发包人现场检验);负责本项目所有调试、试验工作,消防验收、安全验收、环评验收、水 保验收;负责本项目试运行,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安全“三同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
(9)场外、场内道路以县道及以下为分界点, 场外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 责任和场内新修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设备所有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 竣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 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还 包括进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 720 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 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11)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 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工程验收、 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且承包人须 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 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 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满足电网公司要求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 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法脿镇境内。
2.6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19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6 月 20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 “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 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应具有光伏电站累 计总装机容量在 150MWp (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 EPC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 担任过至少 1 个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并担任过至少 1 个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确定中 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 没有处于被 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或 2020 年至 2022 年) 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 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 IP 地址相同的供应商, 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 证明, 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将供应商 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止 (北京时间, 下同)。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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