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奎屯市整县推进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奎屯市整县推进31MW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已取得项目整体备案,项目位于新疆奎屯市境内,利用区域内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公共建筑、农村建筑及企业厂房等进行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容量31MW。本工程采用550Wp单晶单面硅光伏组件,共计安装56462块光伏组件。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屋顶结构分为混凝土屋顶、彩钢瓦屋顶两种类型。并网电压等级分380V和10kV两种,运营期为25年。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本光伏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建筑工程、安装调试工程(包括组件)、逆变器、集电线路、视频安防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符合国家电网要求的传输监控系统、项目地临时仓库租赁和管理、安全文明标准化、附属工程等。
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勘察测绘、承载检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含逆变器、断路器、并网柜、计量箱、汇流箱、固定支架、夹具和导轨、工程所需绝缘铜芯导线、交直流电缆、金具、电缆冷缩终端、满足电网接入配置要求的设备等除招标方提供的所有用于该项目能够并网发电的设备及材料)、箱式变压器、设备标示标牌制作(尺寸、样式参照国家能源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手册执行)、配合厂家进行光伏组件到货后的EL检测、负责光伏组件安装及后续的EL检测、光伏电站施工(混凝土屋顶采用固定式支架,彩钢瓦屋顶采用合适的夹具和导轨)、接地装置施工、接入系统施工(含接入点改造、线缆改造、输电线缆施工等)手续办理、调试(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接入系统等全部设备)、试验(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全部设备投运后的容量及性能测试)、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光伏电站控制系统接入奎屯办公场地中心采集转发平台(含第一年通信费),通过信号远程传输方式转接至乌鲁木齐生产监控中心三区(包括软硬件采购、通信、集成调试、质保及第一年施工通信、通道租用费等),负责屋顶光伏电站施工时不慎对房屋及防水(缺陷责任期内)造成的损坏破坏的修缮工作;负责对分布式光伏施工屋顶进行复核、出具荷载证明报告,对不满足光伏组件安装载荷要求的分布式光伏施工屋顶进行加固以满足荷载要求,加固方式为:屋顶面板加固,檩条加固、门型架加固,提供加固方案、加固施工图、加固安装等。为满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标人每个项目点提供主、副两块关口计量表。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
2.1.3项目工期 :总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6月23日,计划投运日期:2023年10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建设地点:新疆奎屯市境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设计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31 18:00: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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