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郸城整县分布式光伏(一期)EPC施工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河南龙源郸城教育系统(教育局和学校)5.0679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教体局、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郸城县第二实验小学、郸城县第六实验中学、郸城县第三高级中学、郸城县第三实验小学、郸城县第三实验中学、郸城县第四实验中学、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郸城县聋哑学校、郸城县实验小学、郸城县实验中学、郸城县实验中学西校区、郸城县职业中专学校。共14个场所内的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本项目规划光伏组件容量约为5.0679MW,共布置7679块660Wp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场址邻近城市主干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工期9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含5.0679MWp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勘察、签约、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保管、二次运输、施工、关系协调(政府、电网、业主)安装、集中监控、并网、验收、测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整体验收、标识牌采购安装、质量监督验收备案、专项验收、消缺、质保)等。
2.1.2招标范围: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个光伏厂区厂房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防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施工期安全方案;施工方案;加固方案(如需);荷载测算。
(2)整个光伏厂区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临时堆场&保管&二次倒运、五通一平及施工、安装、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电表计量、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熟悉郸城县整县供配电网络情况,与电网公司协调,接入申请表办理、接入方案编制直至并网发电;
(5)总承包单位负责签订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厂房产权方屋顶分布式光伏能量管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再行施工。与厂房业主协调施工进度,不能影响业主屋面安全、防水、正常工作;协助招标人与工商业业主谈判电费优惠,以及负责屋顶租赁事宜。
(6)投标人需协调郸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厂区业主关系。
(7)与招标人协调,招标人项目审批需要的项目资料。
(8)施工用水源、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9)混凝土试块应由市级及以上质检机构检测。
(10)施工总承包单位所采购、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品牌应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到承包商选定的供货厂检查材料质量。
(11)除发包人主动做出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不因任何因素调整而变更。
(12)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3)发包人不承担合同价外其他费用。并且承包人不得延误招标单位整体工程项目施工时间。
(1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破坏施工区域的原有道路、桥梁和各类设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赔付、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5)投标人需负责项目整体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在项目移交前发生的损坏需负责修复。
(16)本工程待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后施工合同正式生效,投标人须按招标人通知按期进场。
(17)投标人自行评估建筑物屋顶荷载,如出现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8)安全文明施工满足龙源集团标准规范。
(19)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干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基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干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0)投标人中标10天内取得项目有关学校、厂房业主能源管理协议及项目接入系统批复,若不能满足或超期,赔偿总金额的20%。本项目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沿混凝土屋顶起3°倾角支架安装,沿彩钢瓦屋面平行铺设安装。
2.2 其他:2.2.1工期:90天,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2.2项目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4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30 16:00: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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