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贵州金沙县岩孔风电场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街道境内,项目装机 50MW,安装 10 台单机容量为 5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场址距金沙县城直线距离 12km,场址周围有 高速公路(杭瑞高速 G56) 、省道(S208) 、乡村道路通过,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 风电场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可研和初设阶段场区、进场道路 1:1000 地形图测量已完成, 升压站 1 :500 地形图测量已完成。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文件) :贵州金沙县岩孔风电场的施工图设计 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施工详图阶段,设 计单位应按时交付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并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负责设计技术交底、及时解决施 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 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 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单位应按 要求提交工程启动试运移交验收等相关设计报告,在最后一台风机通过 240 小时试运后 1 个 月内,应提交设计总结报告。工程完工后,设计单位应提交竣工图,真实准确地将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反映到设计竣工图纸中,形成完整的工程设计文件。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岩孔镇。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9 月 1 日开展设计工作,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 提交施工图纸报审稿, 11 月 15 日前提交施工图纸审定稿;2023 年 11 月 30 日开工,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全部机组投产。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通用部分:
3.1.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 投标人没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列的否决投标的情形。
3.1.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 专用部分:
3.2.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8 年 5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独立承担并 已完成的 2 个及以上 50MW 等级及以上类似风力发电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须提 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
3.2.3 财务状况要求: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 ,平均净资产大于 0.若上一年度采购报 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 6 月 5 日 (开标之前都可以 下载标书。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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