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V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太能投(庄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域,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Ⅴ场址,规划容量为250MW。Ⅴ场址位于庄河风电场Ⅲ南侧约2.7km处,东侧及东南侧距离规划调整后的IV1及IV2场址约1km,距离航道约2km,本区海域位于农渔业区。风电场东西长8.5km,南北7.5km,规划面积约56.0km²,涉海面积约39.6km²。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32km,场址水深在20m~28m(基于理论最低潮面)之间。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2.2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的陆上集控中心所有建(构)筑物的土建施工、给排水、消防、暖通、照明、接地、预埋件等设备采购和安装、陆上集控中心的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及联调(含海陆联调及调度端对调联调)、并网特殊试验、厂站电磁模型;负责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及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协助业主办理征地手续。详细要求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06月,2023年12月前完成项目并网。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④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工程完工证明):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具有至少1个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②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或海上风电项目集控中心)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项目经理履历证明须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4)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无两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 9 时整至 2023年5月30日 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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