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机冷却塔节能提效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2×300MW
2.3 标段划分: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机冷却塔节能提效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40天之内全部完成
2.6 招标范围: 投标方根据水塔设计参数采用冷却塔“风水匹配强化换热”等先进技术对其性能进行优化,即基于“风水匹配”原则对填料实行不等高布置、基于“风水匹配”原则对喷溅装置按多分区不等量配水,并将原喷溅装置更换成选用真正无中空、溅散半径大、溅水均匀性好、水滴细小且当旋转喷头不转时仍具无中空、无伞膜、溅散半径大、溅水均匀性好的反射离心混合型喷溅装置或提供不低于上述产品性能指标的其他喷溅装置。对配水、防冻系统等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投标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填料、除水器、喷溅装置、启闭机、防冻管、配水管等主材料、相关辅材及设备,并负责上述材料设备的运输、拆除、安装和垃圾清运等;塔壁混凝土修复防水防腐和淋水构件混凝土修复防腐,塔筒外壁企业logo及装饰线条涂装亮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1份火电机组冷却塔节能改造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25日17时00分止。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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