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能源化工集中监控智慧运营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招标;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国家电投新疆能源化工生产运营中心总面积为778平方米。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下简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19层。
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区的总平面布置是最终方案,承包人应无条件地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或施工区总平面布置见第六章。
本项目的建设范围包括场所布局、环境装修,监控大厅多联机空调,消防改造,综合布线,监控大厅大屏幕显示及指挥系统,展陈系统,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深化设计;
(2)材料、装置和设备的全部采购;
(3)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
(4)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采取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转运及垃圾清运、保洁等;
(5)负责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并通过相应验收;符合国家电投集团达标投产要求;
(6)整体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7)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8)按照规定购买满足要求的保险。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19层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新疆能源化工集中监控智慧运营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招标 | 本项目的建设范围包括场所布局、环境装修,监控大厅多联机空调,消防改造,综合布线,监控大厅大屏幕显示及指挥系统,展陈系统,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深化设计; (2)材料、装置和设备的全部采购; (3)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 (4)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采取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转运及垃圾清运、保洁等; (5)负责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并通过相应验收;符合国家电投集团达标投产要求; (6)整体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7)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8)按照规定购买满足要求的保险。 |
1000 |
新疆能源化工集中监控智慧运营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招标 |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1.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1.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软件成熟度CMMI3证书,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1.5投标人(代理商)必须提供大屏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2.财务要求: 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3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近五年内需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内类似项目,并且稳定运行两年以上(需提供合同及匹配的验收证明材料为计算标准); 3.2项目经理要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1项及以上。 4信誉要求: 4.1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约的情形;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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