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市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大湾2×660MW低热值煤电项目已由黔发改能源〔2022〕717号文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简况:贵州六盘水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大湾2×660MW低热值煤电项目厂址位于大湾镇行政区的南部、城镇建设区中部靠北的边缘地带。厂址西距大湾镇政府约1.5km,南距省道S212约0.5km;东南距水大铁路支线二塘区站直线距离约为2.0km。本项目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2.2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
2.3计划工期:20+3个月。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7月26日正式开工(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实际以开工令为准),第1台机组计划2025年3月26日通过168h试运,第2台机组计划2025年6月26日通过168h试运,合同竣工验收时间计划于2025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2×660MW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 单体调试、试运、工程实施的全面管理、技术服务、培训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4.1本项目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已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该三大主机列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后期同EPC总承包中标单位签订三方转让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之一:
3.2.1非联合体投标: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3.3.1符合第3.2.1项的投标人近十年( 2012 年 11 月 10 日至今),具备 3 台已投产的 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 EPC业绩(以竣工移交生产交接书日期为准)。
3.3.2符合第 3.2.2项的投标人近十年( 2012 年 11 月 10 日至今),具备 2 台已投产的 6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施工总承包业绩(以竣工移交生产交接书日期为准)。设计单位近十年应具备 2 台已投产的 6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设计业绩(2012 年 11 月 10 日至今,以竣工移交生产交接书日期为准)。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
3.4.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具有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过 60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设计负责人;
3.4.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0 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施工负责人;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与企业信誉,近3年(2020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目前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
3.6 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投标双方必须均符合3.1、3.5、3.6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的业绩数量可以合并计算;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7日11时00分至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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