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亚普股份扬州地区安保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 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中保安人员需配合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扬州分厂(含扬子江南路厂区和 华扬东路厂区)(共56023.06㎡)进行24小时全区域和全程录像监控,对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 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亚普股份安全的行为发生,并积极配合亚普股份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 亚普股份正常的生产经营、办公秩序
2.2 项目建设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扬州分厂(含扬子江南路厂区和华扬东路厂区), 实际以亚普股份指定的地点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亚普股份扬州地区安保服务项目
2.5.1 招标范围: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扬州分厂(含扬子江南路厂区和华扬路厂区)(
共56023.06㎡)进行安保现场服务,服务期三年;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095天,工期说明:109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亚普股份扬州地区安保服务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两个企事业单位
保安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定于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同时具有: ①保安员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②建 (构)筑物消防员五级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③5年及以上保安相关工作经验(以简历 描述为准); ④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年1月及之后)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