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 个 100MW 光伏项目:分别为黎平大稼平革农业光伏电站 100MW 光伏场区及220kV 升压站、黎平九潮定八农业光伏电站 100MW 光伏场区及 110kV 升压站, 位 于贵州省黎平县大稼乡、黎平县九潮镇境内。
黎平县大稼平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站址中心点位于东经 108.78795140°、 北纬 26.35775438° ,行政隶属黎平县大稼乡。站址位于黎平县大稼乡西面约 5.8km 处的山体上部及顶部区域。项目场区海拔高程在 1240-1380m 之间, 场区 中心距黎平县县城直线距离约 36km,场区总体为高原构造剥蚀、侵蚀切割的低 中山山地地貌。场区东南侧约 3.2km 为县道 866,场区至县道 866 有乡村道路 连接, 交通条件较便利。大稼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MW, 直流侧 124.4678MWp,交流测 88.2MW,全部为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 网方案。预计本期光伏电站在运行期 25 年内,总发电量为 262791.28 万 kWh, 年平均发电量为 10511.65 万 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844.53h。
黎平县九潮定八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站址中心点位于东经 108.73944257° 、 北纬 26.17307195° ,行政隶属于黎平县九潮镇, 场地海拔高程在 780~1280m 之 间, 最大高差约 500m,场区中心距黎平县县城直线距离约 20km,距九潮镇镇直 线距离约 5.0km,场区总体为构造剥蚀、侵蚀切割的低中山山地地貌, 场区南侧 约 5km 为省道 S308,场区至省道间有乡村道路连接, 交通条件较便利。九潮光 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MW,直流侧 124.4678MWp,交流测 88.2MW,全部为 单晶硅电池组件。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预计运行期 25 年内, 总 发电量为 262791.28 万 kWh,25 年平均发电量为 10511.65 万 kWh,年平均利 用小时数为 844.53h。
接入系统:九潮 110kV 升压站(100MW 光伏)建设一回 110kV 线路至大稼升压站、大稼 220kV 升压站(100MW 光伏) 建设一回 220kV 线路至锦屏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500kV 升压站,最终通过青三线、三白线、白艳线送入湖南电网。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黎平大稼平革农业光伏电站 100MW 光伏场区及 220kV 升压站、黎平九潮定八 农业光伏电站 100MW 光伏场区及 110kV 升压站的生产运维技术服务。
(1) 中标单位为黎平大稼及九潮光伏电站各安排 7 名满足要求的生产运维 技术人员负责电站现场生产运维工作,共 14 名生产运维技术人员。生产运维技 术人员须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等证书, 后续需根据场站运营情况, 取得运行调度 (五凌公司)资格证,参与电站现场生产运维工作,服务期限为三年。
(2) 负责黎平大稼平革农业光伏电站 100MW 光伏场区及 220kV 升压站、黎 平九潮定八农业光伏电站 100MW光伏场区及 110kV升压站设备的日常巡检消缺与 运行操作、常规辅助设施定期保养等运维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详见:“第六章 技 术标准和要求”中“5 运维内容及要求”。
(3) 中标单位须每个电站配备一台四驱、 2.0L 以上排量、使用期限未超过 2 年的现场运维车辆。为物业单位提供每周至少两次用车便利。
(4) 发包人电站为运维承包单位提供住宿及办公用房。发包人电站为运维 承包单位提供就餐服务, 人员每个月按照食堂实际发生费用缴纳伙食费(电站筹建过程中需中标单位自行安排运维技术人员住宿、就餐等)。
2.3 委托运维标准
2.3.1 运维委托标准与要求详见第四章“承包方的义务与责任”和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委托年限
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运维委托合同每年一签, 若首年合同履行不达标(当年季度考评累计达到两 个 D 等),发包方将不与承包方签署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若次年合同履行不达 标(当年季度考评累计达到两个 D 等),发包方将不与承包方签署第三年合同。
当年季度考评全部为 B 等,按中标合同价续签次年合同;当年季度考评累计2 个 D 等,发包方将终止与承包方续签次年度合同。
若运维期满一年后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函告承包方终止运维服务合同, 运维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运维时间进行结算, 且 双方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2.5 招标方式
采用“总价承包”的招标方式,总价承包费用包括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 切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和风险等费用(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在合同执行 期间, 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 项目增减等, 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 ,承包方均 必须完全履行合同, 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 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设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资质及 以上。
3.2.2 投标人必须具备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或新能源管理服务、或新能源 项目运行维护、或新能源技术推广和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或具有同类 型维护运行经验。
3.2.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等。
3.3 相关业绩:
投标单位近 5 年须至少有 1 个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的安装、调试 或运维业绩, 近 3 年应具有 1 个及以上已投运新能源项目的运维业绩(必须提供 合同或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无
3.6 项目经理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 保证明),且已经服务 2 年;项目经理应有 2 年以上类似新能源项目管理经验, 担任过 2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学历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必须具有电 力或电气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主要人员:
3.7.1 每个光伏电站项目拟参与的运维技术人员应具备 2 年以上光伏电站场 运维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经验, 人员组成必须含有专职或兼职的一次、保护、通 信专业人员。
3.7.2 运维技术人员进场前必须全部持有高压电工作业合格证。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17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