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220kV供电整流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拟建设一个电解系列,采用 600kA电解槽260台,达到年产原铝42万吨的生产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220kV供电整流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220kV供电整流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华云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采购220kV供电整流所及220kV/10kV变电站(含10kV分配)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综合自动化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等。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现场
2.5招标范围: 220kV供电整流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1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220kV供电整流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10年内(201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项220kV供电整流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供货业绩,提供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5月10日14:30至 2023年05月21日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