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电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预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如因边际条件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除退回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外,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发生的其他费用进行赔偿。本项目由招标人所属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
2.2.项目规模:200MW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进场道路1个月,主体工程6个月,缺陷责任期12月(含竣工结算3个月),共计19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负责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及进场道路工程、施工供电(后期备用电源)、运维综合楼、升压站工程、220kv送出工程、储能工程等监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建筑与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场内外道路工程施工运维、220kv送出EPC总承包工程、运维综合楼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其他辅助工程、环保监理、水保监理等。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华电集团精品工程)、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8-JL-00501 |
金川县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电站工程监理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工程及进场道路工程、施工供电、运维综合楼、升压站工程、220kv送出工程、储能工程等监理服务,光伏场区的建筑与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场内外道路工程施工运维、220kv送出EPC总承包工程、运维综合楼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其他辅助工程、环保监理、水保监理、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川县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电站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光伏项目和1项电站送出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时间,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09 10:04到2023-05-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