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本项目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锅炉型号为:DG670/13.7-20型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超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呈∏型布置,单炉膛,燃烧器四角布置,双切圆燃烧,固态排渣,采用容克式二分仓回转式预热器,空预器型号:LAP8650/883。由于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腐蚀破损严重、导致大面积堵塞,造成空预器差压大(2010pa)机组限负荷运行,需更换蓄热元件。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
2.3规模:2×200MW机组。
2.4 招标范围:采购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共计384件。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乌海热电厂。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2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8日9:00起至2023年5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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