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一次盐水精制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为了促进清洁文明生产,杜绝因使用氯化钡带来的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件,降低安全环保风险,节约运行成本,内蒙古宜化拟停用氯化钡法除硝工艺,采用绿色环保、无毒害的膜法脱硝工艺技术。
拟定工艺路线:在电解返回的淡盐水进化盐装置之前,增加一套600kg/h(以Na2SO4折百计)的膜法除硫酸钠装置,之前采用的氯化钡法除硝工艺停用,控制精盐水硫酸根含量≦5g/L。
投标人在本项目的设计与实施上要保证设备布局合理,工艺技术先进,安全环保及节能降耗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自动化程度高,符合现场操作实际,达到工艺指标控制要求。
2.2设计范围、供货范围、施工范围:。
投标方设计一套能力为600 kg/h(100%负荷,以Na2SO4折百计)的膜法脱硝装置,需要提供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所有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布置、工艺、建筑、结构、设备、电信、自控、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防雷接地、视频监控等专业的设计文件,同时需完成安全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负责提供膜法脱硝装置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货,负责本项目内除厂房、地面防腐、外墙美化保温、设备基础、地埋管沟施工、静电接地外其他所有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竣工图。
2.3总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详细的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表,合同签订45天内提供办理图审、施工许可证相关设计文件及资料,合同签订后80日历日完成全部设计)。
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定后预付款到投标方起5个月内设备全部到齐(设备安装开工时安装图纸必须先通过招标方邀请的专业机构评审)
2.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技术附件中关于现场安全标准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HSE控制管理的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5项目地点:乌海市乌达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一次盐水精制项目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3.3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至少一个同类型化工装置(采用膜法脱硝技术,产能能力为400kg/h及以上,产物为硫酸钠)供货及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且应能体现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体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有行贿犯罪和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化工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化工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8其他要求:
3.8.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上传各方签字和盖章后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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