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0/22-XS-00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伊犁煤电 项目华电伊犁煤电 工业副产品(粉煤灰、炉渣、石膏、石子煤)销售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0/22-XS-00701 副产品销售 负责招标方所生产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石膏等装运卸至合法地点,包括所有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石膏等排放设备操作,区域卫生清理、拉运、倒运等全过程。投标方必须自备运输车、装载机等,喷洒覆土专用机械车辆,以满足招标方和环保工作需要。负责清理由投标方工作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副产品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至少满足其中一个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资料(或自主验收);若投标人为生态修复填埋处置(矿坑填埋等)需提供固废处置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材料)。②与具备以上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资料(或自主验收) ;若为生态修复填埋(矿坑填埋等)处置需提供固废处置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材料)。 8.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有一项销售或采购或处置5万吨及以上粉煤灰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销售或采购或处置量,还需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证明)。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招标内容页等)及业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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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