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115)
一、 招标条件
山东 相关项目华电龙口发电 供热 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委托运行及相服务项目已由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包括51座换热站,高温热水管网100.18公里,二级管网251公里,实际供暖面积约371万平方米,服务用户3.6万余户。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2年(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11501 供热 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委托运行及相关服务项目 2023-2025年度龙口市区域供热调度中心的操作、监盘、记录及换热站监控等运行管理,公司的蒸汽管网、供热一二级管网、换热站的运行维护、协助处理客户投诉、入户测温及客服接线服务人员等供热服务,协助完成停暖后热用户报停、复暖接断管等工作及相关服务外委;协助完成招标方安排的其他工作。详见技术协议书。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 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委托运行及相关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 年1月1日至今)具有供热委托运行业绩或有关业绩包含“供热委托运行”内容的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